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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大风哥 牛思雨
来源 / 风芒能源
今年上半年海上风电装机相对缓慢。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上半年,中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2299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2189万千瓦,海上风电仅110万千瓦。
风芒能源获悉,目前海上风电场开发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用海冲突问题。以军事用海为例,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最新数据显示,有29个地区的海上风电布局,对军事侦察预警阵地存在干扰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在划定的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域内,禁止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应影响、妨碍军事设置的正常运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军事保护区域进行规避。而海上风电场一旦涉及军事区域,一般只能选择避让或重新规划。
除了军事用海外,渔业用海、工矿通信用海、交通运输用海、游憩用海等其他领域也在与海上风电争夺用海权,用海冲突问题凸显。
前期规划未避开军事用海
相比海上风电开发,陆上风电开发风险因素较少,一般只有土地、规划等八大风险因素。
尽管军事因素也是陆上风电开发影响因素之一,但实际上受军事设施影响的情况并不常见。因为陆上军事设施位置较明确,地方政府大多在前期规划过程中已将当地军事设施避开。
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的军事设施和保护区域包括,军事指挥及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营区、训练场、试验场、仓库、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 输电线路、输油、输水管道以及规定其他军事区域。
陆上风电受军事影响多为军用机场的净空限制,需要与风电场留有一定的隔离距离。
而海上风电开发对军事的影响变得格外常见。中国海军在沿海有六大作战区域,除了保障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四大海域的安全外,还承担了一些护航护渔、近海反潜、岛屿巡逻等任务。
这也导致海上风电开发商在开发初期很难判断所在区块是否是军事区域。“我们开发初期一般只与当地政府打交道,与军方接触较少,很难确定拟开发区块是否是军事区域”,一家大型海上风电开发商对风芒能源表示。
根据《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的要求,海上风电项目应避开军事用海区,且符合国防安全的要求。而开发商因缺乏与军方的沟通,直到军事审批被拒才知道项目所在地涉及军事设施。
“今年我们的海上项目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是受军事因素影响,”上述海上风电开发商表示。
其实此前,已有不少规划、项目因军事因素被调整或延期。
如山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早在2012年4月获批,整体规划容量1275万千瓦,包括鲁北、莱州湾、亳州及半岛北、半岛南等区域。直到2021新版山东省海上风电2021-2030规划出台,规划区域、容量都因军事因素而进行较大调整。
受军事意见、用海确权等因素影响,2020年11月,广东揭阳市发改委连发8篇核准延期复函,再加上2020年8月中旬核准延期的2个项目,累计核准延期项目规模达到6200MW。
2022年江苏省海上风电增速降八成,有媒体表示,随着江苏海上风电规模日益增大,风机塔筒对电磁波的反射对军事雷达、通讯装备产生影响,是2022年江苏海上风电发展放缓的重要原因。
国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目前沿海省市规划待建设的近海及深远海风电项目近2亿千瓦,海上风电开发各主体应做好海洋空间规划布局,加强与军方沟通,在规划初期考虑到军事因素影响,避免出现经济损失。
走向深远海是大势所趋
军事因素对海上风电开发的影响归根结底是用海冲突问题。我国已建成海上风电场大多为浅水近海风电场,而近海是海洋开发利用最密集的区域,也是用海需求和矛盾最集中的区域。
我国沿海地区人口基数大,近海资源稀缺并且抢占严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伟表示,我国已开发利用海岸线长度约为12281千米,占比超过66.2%。全球前20大港口中,中国占据15个。
截至2020年4月,我国已批准的95个海上风电用海项目的实际影响海域面积为4560平方公里,是确权海域面积的19倍,而海上风电具有实际占用海域面积大且排他性的特点,必然挤占其他行业用海空间。
为解决用海冲突问题,有专家呼吁海上风电的资源开发可以由政府统一进行规划,联合军事、渔业等部门统筹协同,提前避开军事、航道、保护区等限制区域,以缓解各部门用海冲突。同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海上风电开发活动的指导与约束,在规划阶段完善监管力量,加强对海上风电的监督管理。
徐伟表示,从2010年到2020年,随着海上风电的发展,相关的管理政策发生过很多变化。从最初通过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的文件规范海上风电开发,提出“双十”原则,到2016年提出在线环境监测、后评估等,对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规范逐渐严格。随着后来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越来越多,与军事、养殖、通航、海事、探矿权、采矿权等出现的矛盾随之增多。
这也是海上风电“单30”政策出台的重要原因。据风芒能源了解,国内海上风电场址的审批条件已作出调整,新增海上风电项目要从之前的“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变成“离岸距离30km以外或水深在30m以上”。
海上风电走向深远海布局也是国际趋势,2020年欧洲在建海上风电场平均离岸距离为44千米,平均水深为36米。而我国海上风电场平均离岸距离不到20千米,平均水深不到10米,离岸距离30千米或水深30米以上建设的风电场较少。
深远海风能资源更加丰富,发展空间广阔,发电效率更高,对近岸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并减少与其他方的用海冲突。
目前的开发现状和政策导向都鼓励海上风电走向深远海。无论从自然资源管理角度还是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走向深远海都是海上风电发展必由之路。
(图片来源:veer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