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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东
来源 / 华夏能源网
备受关注的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受贿一案,今日庭审揭开诸多“疑点”。
华夏能源网(www.hxny.com)获悉,10月14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刘宝华被控受贿7073余万元。
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0年刘宝华利用担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公司经营、项目承揽、子女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宝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刘宝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对于刘宝华如此巨大的受贿数额,以及长达20年的受贿期,多位业界人士用“震惊”来形容。曾经,在能源系统内刘宝华的口碑是较好的,但没有想到的是,2020年10月17日,刘宝华突然落马。
“经查,刘宝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中纪委对刘宝华的通报中指出。
公开资料显示,刘宝华1963年8月出生,河北宁晋人,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从2003年开始,历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2013年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正司局长级)。
2014年4月,时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郝卫平被查(2016年因受贿罪获刑12年半)。2014年5月,刘宝华接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2017年8月起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根据分工,刘宝华任副局长时分管电力司、核电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在落马前5天,刘宝华还主持召开了国家能源局全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推进会。
如今,随着公开庭审,刘宝华一案只剩下最后的宣判定刑。刘宝华一案也给能源系统反腐再次敲响警钟,其是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落马的第五位副局长及以上级别的领导官员,其他几位分别是: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铁男,2013年8月8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刘铁男被指控于2002-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2014年12月10日,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2014年5月被立案侦查,相关部门以涉嫌受贿犯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开庭审理中,检方指控许永盛在担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期间,为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等八公司及下属单位在27个电力项目的审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561万元,但许永盛当庭喊冤否认指控。2017年1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许永盛受贿罪名成立,获刑13年。
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2018年1月23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晓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9月,王晓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2018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开庭审理,努尔白克力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受贿7910万余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些如此严重的腐败问题,彰显着能源反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说明着相关部门坚决打虎、肃清腐败的坚定决心。能源反腐,任重道远,久久为功,必有所成。
附:刘宝华简历
刘宝华,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河北宁晋人,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
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其间: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中央讲师团(江西)党委委员、团委书记;1990年至1995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大学在职学习,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其间: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机构改革待分配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正司局长级)
2014年5月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其间: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63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7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年10月17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4月2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刘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21年10月14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宝华受贿一案,刘宝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