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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一桩离婚案,如今翻起波澜,沃尔核材因此突然没了实控人。
沃尔核材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周和平通知,2009年8月3日,周和平与邱丽敏办理离婚登记时,未对登记在周和平名下的沃尔核材股票进行实际分割过户,因此,双方签署了《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书》,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周和平将其直接持有的沃尔核材股票1.57亿股过户至邱丽敏名下;将深圳市沃尔达利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沃尔核材股票2494.33万股过户至邱丽敏名下。
公告称,周和平本次股份变动系离婚财产分割导致,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股份锁定承诺。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周和平可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将下降至15.0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邱丽敏可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将增加至14.4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按照最新市值计算,因该离婚案件导致财产分割,邱丽敏获得沃尔核材的股权价值达9.08亿元。
由于周和平与邱丽敏两大股东可控制的表决权相对接近,且不存在一致行动或表决权委托的安排,公司前五大股东中的其他三名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5%,包括周和平的兄弟周文河、周合理及周红旗三人,在沃尔核材的持股比例亦在5%以下。且根据周和平、邱丽敏出具的声明,二人之间及与其他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委托持股或表决权委托等安排。
在此情形下,沃尔核材的股份分布变得较为分散,不存在任一股东可以单一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人员的选任产生重大影响。由此,沃尔核材将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十年前的离婚案,为何到现在才进行财产分割?其原因不得而知。
但若早几年进行财产分割,邱丽敏获得的股权收益或远不止于9亿元。数据显示,在2014年第一季度末时,周和平持有沃尔核材的股份为50.94%。彼时,正值周和平携其妻子易华蓉及易华蓉的父母易顺喜、童绪英等人大举买入长园集团(维权)并连续举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之际,周和平在此期间不断减持沃尔核材股份。到2016年底,周和平持有沃尔核材的股份比例降至24.64%。而对长园集团的大举吸筹,最后演变成一场长达数年的争夺控制权之战。
颇为蹊跷的是,根据报道,2014年10月,正是长园集团控制权争夺激战正酣之际,周和平、易华蓉、邱丽敏等3人仍为一致行动人,并同时出现在长园集团的股东大会上。
时至今日,沃尔核材和长园集团的硝烟正在逐渐散去,而此刻周和平又突然与邱丽敏分道扬镳,其中的深意值得揣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