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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夏夏
来源 / 华夏能源网
华夏能源网&华夏低碳环保(公众号hxhb3060)获悉,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及《反垄断法》第五十九条“对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34995636.22 元;
3.处 2022年度销售额1006852525.24元3%的罚款30205575.75 元:
以上罚没款金额合计 65201211.97元(大写:陆仟伍佰贰拾万壹仟贰佰壹拾壹元玖角柒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对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9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